我有一个邻居姐姐,简直是我物质追求的仰慕对象。首先,她有一个自己的房间,这个房间从我们家是能看到灯光的,于是我马麻时不时会说“你看人家扬扬用功伐,那么晚还在看书”,但我坚持认为,她在自己的房间里,看书自然是看书,至于什么书……至少我的金庸书最早是从扬扬姐姐那儿借来的,所以这个小房间的灯光实在是我最羡慕的东西了。
其次是钢琴。那时候钢琴绝对是奢侈品品品品品啊,看得我眼乌珠都掉下来了,死缠烂打地回家吵着要学琴,结果学是学了,琴却买不起,把拔还用木板锯过,并且学得我呲牙咧嘴苦不堪言后悔不迭。即便如此,在家里摆一个钢琴的执念始终困扰着我,直到若干年后终于实现,才觉得不枉年幼一番奔波苦练。如今我们大概都不怎么会弹了吧,能一眼认明白低音谱不错了。
最后,就是一个蓝色的,半透明的,一体的,iMac G3苹果机了。到现在我都不能忘记,1998年G3推出的时候,铺天盖地的杂志在欢呼着苹果灵魂光芒的再次绽放,各种计算机世界电脑情报八卦着乔布斯二进宫的传奇,配上一圈彩色的圆润的萌到让人不能自持的一体机。不久以后,扬扬姐姐家出现了一台。我始终不记得自己到底有没有鼓起勇气开口摸她的电脑,因为记忆中她有一个非常严厉的马麻导致我去做客的时候谨慎万分不敢造次。但那台仿佛外星来的G3就这样摆在殖民地时期老房子里木地板上一张不显眼的桌子上的场景真是令我久久不能忘怀──真的够久了啊,看我们都几岁了。
作为一个钱袋被把拔马麻管得很紧并且惯常用精神胜利法的小盆友,我不久也就说服自己不要再去想神马苹果机了。但偏偏被我不小心晓得,马麻的单位里添置了一台苹果机。我就缠着马麻去,摸,它,了!那木有右键的鼠标,那竟然胆敢悬在最上面的开始菜单(好吧,至今我仍用win的方式去称呼这玩意儿),还有神奇的竟然能搞出立体图像的corel draw和其他乱七八糟软件(只记得CD是因为它的logo是个好看的气球-。-),马麻跟我说,要做好图片,一定要用苹果机。
要做好图片,一定要用苹果机。这句话的衍生版本被一个活生生的文艺青年验证──新海诚,大一的时候看到他的短篇动画《星之声》,CG画面美到不行,再回头看他的处女作《她和她的猫》,短短5分钟,光影雪景黑白画面,看了一遍又一遍。后来得知,这个人称“动画光影第一人”的中央大学文学部毕业生有着另一个称号──一个男人和一台苹果。半为骚情的都市孤独感动画半为苹果,他取代装逼大神庵野秀明,变成了我最爱的日本动画监督。
尽管如此,直到大学毕业我也还是木有苹果机,甚至连任何一个带苹果logo的东西都木有。人生往往就是这样杯具,自从高中时候我用几千块压岁钱买了一个迅速被历史的洪流淘汰掉的MD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敢轻易在数码界有所作为。身边有几个(后来才知道她们是数码小白)朋友入了iPod纷纷抱怨不好用,于是我也就安心搞搞稳健流IBM小黑,在文科女寝室楼里以修电脑声名鹊起,并因此以为自己将陪伴win终老。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2007年夏,iPhone初代机问世。从现在大街上地铁里疯四的比例可知,爱疯这个东西是让苹果多么一树梨花压海棠(咦)地市场占有了一把,而至今我仍认为,初代机的工业设计和金属质感是爱疯中的最高,更别提对手机功能颠覆性地重写──后来的疯们,它们只是在这条新的道路上继续奋勇直前罢了。
但初代机太贵和需要刷机的缺点使我却步,直到08年初英国推出了单机159个胖子的deal,经过一番咬牙,我终于入了人生中第一个苹果logo物。事后得知,国内当时的初代机怎么也要3300上下,彼时英国更有许多国人挥手购机若干台倒卖回国,如果我的老板娘细胞早点萌发,这个机器钱就能瞬间被赚回来了啊。
和初代机的蜜月是美好的,我带着它去伦敦、去巴黎、去慕尼黑天鹅堡柏林布鲁塞尔鹿特丹阿姆斯特丹,路上用它看书,用它上网,还用它拍下了很多无耻小照片──其中一张是我在布鲁塞尔火车站附近摔得翻滚在地流血不止不得不用卫生护垫盖住的膝盖伤口特写。
雪雪也和我一样一直带着初代机。我记得我们是在巴黎的一个guest house,我在马桶上而她在床上,得到了汶川地震的消息,通过推特,通过初代机。一夜难眠,雪雪是川妹子。
就像大学里我成为女生寝室的修电脑好人一样,在英国我也成为了小圈子里的刷机好人。印度阿三的来路不明IT店刷机一次收费二十胖子,如果我的老板娘细胞早点萌发,算便宜点刷机怎么样也能把生活费赚回来了啊。
刷机刷得越多,越觉得win的不给力。那个时候我还非常土鳖地用着91手机助手,就像无知少女也曾用过3721(真是个怀旧的软件啊)却诀绝地不惜重装机器摒弃了它一样,在发现91手机助手的流氓简直和3721有点相似(可能和360也相似但我已经完全没有接触过它了)以后,我暗暗发誓,老子总有一天搞个苹果机把你们都弄死。
与此同时,卡村新闻学院的器材外借是大方的。PD150或者Z1这种拍片必备的或轻便或高清摄像机随便借不说,就连MacBook(当时还是小白)也是可以随便借的──因为要编辑音频和视频。尽管上课用的是AVID,但从随便出借的小白上,我发现了一种叫Final Cut Express的玩意儿。它比AVID顺滑百倍且美丽,而同班的一个科索沃大叔的庞大MacBook Pro更是令人惊叹。每次大叔露出很贱的“你们都没有吧嗯哼”的笑容打开电脑,享受般地观赏我们被AVID折磨的时候,我都恨不得托马斯全旋不知道多少度求包养。
2008年10月,小白被小熊猫取代,同月,我入了小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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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概不能算“小时候……后来……终于……”的结局,因为毕竟后来我又入了iPad、疯四乃至连把拔马麻都爱派和疯四了。初代机在摔了若干次以后寿终正寝,然而就在刚才取出SIM卡顺便抚摸它磨砂质感的背部时,我还从心底里由衷地赞叹──初代机和现在正在敲打着的小熊猫,它们的地位是不一样的。
不知道哪一天,我会搞一个Mac Pro,再配上一个牛叉闪闪的大显示器,旁边连着一个高清摄像机,屏幕上的界面停留在Final Cut Pro。
就像很多年后我的家里终于摆上了一台钢琴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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